2007年8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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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土局“一神三庙”给人哪些启示
素手抚琴

  河北省曲阳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,因地处半山区,素有“六山一水三分田”之称。从这句简单的顺口溜上可以看出,该县土地稀少。然而,就在这个县,管理土地的县国土局竟有3处办公楼区(8月6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
 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,记者称国土局为“监守自盗”,实质不然。土地虽然是国土局管理、监督,但真要“自盗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一个国土局能够建3处办公楼,绝不是藏着掖着的,而是光明正大地建的,说明他们的手续“合法”。当然,也没有哪个法律规定他们不可以建3处办公楼啊。
  我们知道,按照现有的程序,在一个县城里建房子要经过好几道关,只是有的关不好过,有的关则形同虚设。国土局要建办公楼,肯定先要经过规划局。规划局不同意,国土局也没办法拿下土地;规划局同意了,还要报县政府审批,至少要经过分管的县长审批。不经过这两道关,国土局别说是建3处办公楼,就是建一处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  但这显然难不倒曲阳县的国土局。在这个“游戏规则”里,规划局并不敢得罪国土局,因为如果国土局的事被规划局挡着,那么规划局想办的事国土局也会“报之以李”。只有“相互关照”,才能“相得益彰”,这就叫“一荣俱荣”。这时,权力部门之间不是依据法律和原则来办事,而是形成了一种相互利用、相互制约的微妙关系,最终把人民赋予的公权用来为小集团和部门的利益服务。
  当然,如果仅仅两个部门之间“狼狈为奸”,还不足以做到这一点,这还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。我们甚至不妨“合理想象”一下,当地政府在用地方面,说不定也需要国土局为之“完善”,做揩屁股的事情,所以,当国土局提出要求时,也就有求必应、一路绿灯了。
  权力在这里交媾,必然就会生出一个县国土局有3个“办公楼”这样的怪胎来。而这其中,隐藏得更深的,则极有可能是该县政府相关部门更多的违法用地行为,或许还有更加令人发指的交易。所以,国土局有3处办公楼这一现象固然应该抨击,但它所揭示的政府部门之间以合法手续掩盖违法行为的问题,却更值得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警惕和深思。